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,经审核,现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6月20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5:00)到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会议室(利一路105号)进行现场资格审核。现场审核时,需本人携带《应聘报名表》(A4纸正反面打印2份)和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咨询电话:0546—5621452
监督电话:0546—5622992
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2018年6月14日